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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為我寫了一篇"花精在台灣"的文章, 似乎引起了一群醫學界大哥大姐的深度關切~

我一個在台灣醫學界才出道兩年的後輩新人, 竟然能讓這麼多大哥大姐眷顧到, 真是讓小天王受寵若驚.

關於那篇文章我也做過多次的修改, 但是似乎一些誤會仍然存在. 所以我今天在此特別再寫一篇文章, 把話說清楚講明白~

首先, 我那篇文章所想要敘述的就是如標題所說的, 我所看到的, 花精在台灣的狀況. 如此而已.

其次, 文章裡完全沒有指名道姓的說到誰, 我也沒有罵人. 裡面所提到的某位醫師不會使用花精的事件是真實發生過的, 當時至少有三位證人. 我所陳述的是事實, 並無任何跨大不實的行為.

之前花精學會的秘書長龔載潤小姐也曾經留言關注過, 我也是有好好的跟他說明. (因為留言裡龔載潤小姐有提到某位醫師的名字, 所以我把留言刪除, 以免影響到別人的名譽. 但是留言內容我有備份下來.)

只是, 在各位對我的文章關心之前, 我很好奇, 貴學會的人是否有去真正去關懷那位醫師對花精的了解程度? 學習自然醫學的都知道必須要找出問題根源的所在(某某醫師不懂花精), 而不是在對事情的結果做出對抗療法(對我部落格的種種關心). 如果因為這樣的事件讓外人誤以為崔玖教授教學失敗, 這樣不是反而對不起她對台灣自然醫學的貢獻與付出了嗎? 更何況, 任何醫學協會的成立不都是為了保護一般大眾不會被不當的醫療所傷害到嗎? 今天我部落格點出了問題的所在怎麼反而被如此強烈的關注呢?

我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舉例讓民眾了解目前花精在台灣推廣的瓶頸以及我所看到的問題. 我必須在此鄭重的說明, 文章裡面所提到的醫師絕對不是黃宗炎醫師. 黃醫師曾經在赫尼曼診所跟我共事過. 之前的文章如果造成黃醫師的困擾, 本人深感抱歉並在這邊公開致歉.

而且, 在我的文章裡到處都可以看到我對巴哈花精的推崇, 也把胡因夢小姐對花精的看法轉載到部落格上. 所以大家可以了解, 我真的只是對事不對人.

再者, 如同我修改過的文章所提到的, 我成立部落格的目的, 只是為了推廣我在北美洲所接受到的自然醫學知識. 請注意, 這不代表我就完完全全的了解其他國家的自然醫學或花精的相關知識與資訊; 也不代表我所學習的方法或目前崔玖教授所推廣的知識是百分百正確, 或百分百沒衝突, 或百分百吻合的. 大家所學習到的都是前人依照臨床所流傳下來的寶貴經驗, 本應互相交流學習優點長處, 把缺點補足才是. 尤其是台灣目前普遍對自然醫學的不了解, 我們在網路上或私底下打口水戰是沒有意義的.

因此, 我願意在這邊釋出善意, 之前不管怎樣, 如果有不小心被冒犯到的, 請看在我是後生晚輩的份上, 不要跟小朋友計較~

我在這邊跟大家致歉. 希望這件事情藉由這篇文章到此就畫下句點.

大家努力充實自己, 多為需要的人服務, 讓大家知道花精是可以幫助到這麼多人的! 這才是台灣人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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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r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