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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我們會因為別人的一些行為而讓自己感覺到不爽或不開心,這是因為對方的行為違反了你的價值觀。
但是依照吸引力法則,你無法在別人身上看到你所沒有的東西,或是你無法吸引到你內在所沒有的特質來到你身邊。
因此,當你因為一個人的某些特質讓你不爽時,那只是你內在的那個(讓你很不爽的)特質跟你起了共鳴。
量子物理也有「觀察者與被觀察者是不可分離」的說法。
生氣的時候,不妨想想,我是不是也曾在別的時間空間做過同樣的事情?這樣的行為是不是也會帶給別人不方便或是讓人不爽?
透過這樣的轉念,很多的生氣與憤怒,就變得不需要,甚至是無關緊要了。
親愛的,有一天你會了解到,你內在所感受到的那個不是憤怒,而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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