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愛心~】

 

最近某姊弟的事件弄的全國上下沸沸揚揚,那麼我們來討論一下所謂犧牲奉獻做愛心這些事情吧。

 

很多宗教或身心靈學派都說叫我們要有愛心,要犧牲、要奉獻。然而我卻在我的【做了量子轉化後,事情卻沒朝我想要的方向前進?】文章中提到:「你的犧牲奉獻努力掙扎只會把你帶往更多的犧牲奉獻努力掙扎,直到它把你帶到另一個地方去。」

 

根據亞伯拉罕的吸引力法則來說,一切在於你的出發點。很多時候所謂的做愛心,是源自於一個地位不等的狀態:有人有需要,所以我給予 = 你低,我高。當你有著「我比你高」「我比你富有」而給予的時候,你剝奪了對方跟你一樣可以透過與神性連結來得到財富的權力,或是你看不起對方有能力可以跟你一樣與神性連結。這是一種十分貢高我慢的行為。

基於這樣的貢高我慢,你給了出去,就會希望對方有所回報,來滿足你當初所給予的心態。

 

拜倫凱蒂則說,今天我們人所做的一切,其實都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如果你想透過給予而得到什麼的話,那麼在給予出去的那一瞬間,你已經得到那個東西了(如果你想透過捐款做愛心來得到快樂,捐款的那一瞬間你已經得到了)。如果有任何後續的想法,都只是你信念系統所製造出來的幻象,像是:對方不可以買iPhone,不可以穿名牌等。但是這些都不是真實的,只是被父母、社會所洗腦出來的對與錯的觀念而已。

 

你已經在付出的當下得到你想要的東西了,為何又要去要求更多的東西呢?這就像中午吃完吃到飽的餐廳,晚上肚子餓跑回去跟餐廳抱怨說你沒有吃飽要再吃一樣!

 

真正想幫助人,就不要去要求對方之後要做什麼來回報你,或是對方應該怎樣或不應該怎樣。

 

我們幫助別人,單純的只是因為我們想,沒有其他想法。在付出的當下,我們得到那個「自己有能力幫助別人」、「能幫助到別人真是太好了」的快樂與滿足感,那其實就是我們想得到的一切。

 

但是也請記得,你從來也不需要透過幫助別人才能得到快樂與滿足感。犧牲奉獻不是必須。你這麼做,只是因為神性大愛的驅使,以及你很喜歡,很想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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